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FJYX-20240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原天宇开关厂地块区间道路工程涉及地铁保护监测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本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 招标范围:福州市原天宇开关厂地块区间道路工程涉及地铁保护监测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合同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福州市原天宇开关厂地块区间道路工程涉及地铁保护监测项目 |
1项 |
否 |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的50% |
0 |
1.2、委托内容:以“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内容为准。
1.3、服务地点:以“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内容为准。
1.4、工作完成时限:以“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内容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律师事务所投标人资格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测绘甲级资质(资质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专业),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并附加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点即投标截止时间,相关网页打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并作为评审报告附件留存。
受邀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福州市勘测院 |
2 |
福建省地质工程研究院 |
3 |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 |
福州轨道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 |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受邀请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至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6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7层)以现场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评标办法
- 合同包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9日 09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6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7层)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签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通知,请受邀单位自行关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71号
电话:0591-83308722-903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6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7层
电话:0591-22915555、13313801312
联系人:王方熠
电子邮件:822022865@qq.com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缴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帐户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招标服务费账户 |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 |
账 号:80201116000572 |
账 号:637694620 |
特别提示 |
|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若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合同包,应按合同包金额分别汇款,并注明相应合同包,以便更有效地对投标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不得将多个合同包金额合起来汇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