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某部队77号78号楼整修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序号 |
建设地点 |
项目名称 |
概况 |
1 |
福建福州(仓山) |
77号78号楼整修改造工程 |
77号78号楼整修改造工程等工程图纸所载明的工程,施工图预算金额2953542元。 |
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预算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4、施工技术要求:执行现行国家、军队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计划工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期(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1 |
77号78号楼整修改造工程 |
90 |
2023年9月17日 |
2023年12月15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能力,且应符合具备以下条件(以下条件为“否决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1、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的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投资背景。
2、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无连续三年亏损。
4、信誉要求:信誉情况良好。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信用中国平台以及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未被列入黑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5、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 1 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贰级建筑工程及以上,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年龄不大于55周岁;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专业: 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土建、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工民建、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工民建施工管理、结构、土建专业等均符合“ 建筑工程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6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7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控制价、清单)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附件中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按附件1的格式要求)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附件2的格式要求);
保密承诺书原件(按附件3的格式要求);
无涉外资金及涉外背景承诺书(按附件4的格式要求) ;
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6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7层 。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9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和要求:仅限于电汇(转账),并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⑴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
帐 号:637694620
⑵ 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2023-JHDFCI-G1002”,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汇凭证复印件需附在投标文件中。)
⑶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保密
本招标项目有关的图纸、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复印、拍照、记录,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参与人员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如发生遗失或泄露,除没收图纸资料押金外,另按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投标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八、招标代理
招标人已委托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合同和招标人的授权组织招标活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某部队
联 系 人: 田先生 1316173585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6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7层
电 话:13313801312
联系人:王先生
监督部门名称:某部队
电 话:0591-24942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