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1000102100794002的福州高新区第一小学(设计)已由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榕高新区经发〔2022〕2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高新区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福州高新区第一小学(设计)
2.2.建设地点:
福州高新区
2.3.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4.25亩(不含祠堂占地),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规划36个班,学位数1620个。
2.4.投资总额:人民币47530.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5300万元。
2.5.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指导、配合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装配式建造需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榕政综〔2017〕1164号、闽建〔2020〕4号文件等相关规定以及有关规范设计到位,应用BIM技术进行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
2.6.2.内容:
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指导、配合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装配式建造需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榕政综〔2017〕1164号、闽建〔2020〕4号文件等相关规定以及有关规范设计到位,应用BIM技术进行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主体全专业及相应深化设计、人防、节能、绿建、标识标牌、室内精装修工程、智能化、景观、夜景等)应包含的所有内容、效果图、配合报批、后续阶段勘察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现场配合及工程竣工验收等服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规划区域内的桩基工程、支护工程、主体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人防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各专业消防图纸)、钢结构、幕墙、标识系统工程、抗震支架、光纤到户通信、夜景照明、绿化景观、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楼梯间、风井、围墙等)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施工阶段后续服务等各项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4-06-01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各类写字楼、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迅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包含居住建筑(如住宅、公寓、含有住宅的商住楼等)、工业建筑、构筑物)。(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7 09:00:00至2023-01-28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02-15 09:45: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4000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3-02-15 09:45: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53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220065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26层,邮编:/;
电话:0591-22878805,传真:/;
联系人:谢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岩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4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栋2梯1806单元,邮编:/;
电话:0591-22915555,传真:/;
联系人:王方熠。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以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帐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号:以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